国家对金属制品行业确实给予了多项政策扶持,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提高自主创新能力。以下是对这些政策扶持的详细归纳:
一、税收优惠
增值税优惠
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,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
同期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减按1%预征率预缴增值税。
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、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,免征增值税。
所得税优惠
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,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同样在上述期限内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,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其他税收优惠
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自2023年1月1日起,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%在税前加计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,自2023年1月1日起,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%在税前摊销。
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,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%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。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,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。
二、资金补助
虽然具体的资金补助政策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异,但国家及地方政府通常会通过设立专项基金、提供贷款贴息、奖励创新成果等方式,对金属制品行业进行资金扶持。例如,某些地区可能设有针对金属制品行业的创新基金,用于支持企业的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。
三、其他扶持政策
降低企业融资成本:鼓励重点市、县(市、区)设立专项或统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,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、项目有前景、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给予支持。
减轻企业常规检测负担:支持省属机构及其所属计量检定机构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,对金属制品企业减半收取检验检测费用。
加快企业数字化升级:推广应用“产业大脑”供应链集采、供应链金融等场景应用,降低中小微企业原材料采购、物流和融资成本。
推动企业梯度培育:支持企业争创科技型中小企业、“隐形冠军”企业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和单项冠军企业。
综上所述,国家对金属制品行业的政策扶持涵盖了税收优惠、资金补助以及其他多个方面,旨在全面促进该行业的健康发展。这些政策的实施,有助于提升金属制品行业的整体竞争力,推动行业的高质量发展。